(三〉與介詞“於”的用法相同,可不譯。例如《素問·宣明五氣篇》:“邪入於陽則狂,邪入於陰則痹,搏陽則為巔疾,搏陰則為瘖。陽入之陰則靜,陰出之陽則怒”。這段文章中的兩個“之”字都相當介詞“於”,也就是“陽入於陰則靜,陰出於陽則怒”。試看本段開頭兩句話“邪入於陽則狂,邪入於陰則痹”,句式完全相同,從比較中更可以看出“之”的用法與“於”相同。王冰對“之”的注釋是錯誤的。王冰云:“隨所之而為疾也。之,往也。”宋林億《新校正》指出:“《千金方》云:陽入於陰病靜,陰出於陽病怒。”林億引《千金方》,用意之一,在於說明“之”的用法與“於”相同。日本丹波元簡《素問識》說:“簡按:孫奕《示兒編》云:之字訓變,《左傳》:遇觀之否,言觀變為否也。蓋陽病在外則躁,若入而變陰刑靜,下文‘出之陽’意同。王訓之為往,似未妥。”按丹波氏批評王訓“不妥”是正確的,但他引用《示兒編》的解釋來訓釋此文“之”字也是不對的。“之”固然可以訓“變”,但用在這句話裏就不妥當。《內經》“之”的用法與“於”相同,例子也很少,但也應引起重視。
『太素』卷二十七・邪傳
五邪入:邪入於陽則爲狂;邪入於陰則爲血痹;邪入於陽,摶則爲癲疾;邪入於陰,摶則爲瘖;陽入之於陰,病靜;陰出之於陽,病喜怒。
楊上善注:熱氣入於陽脈,重陽故爲狂病。寒邪入於陰脈,重陰故爲血痹。陽邪入於陽脈,聚爲癲疾。陽邪入於陰脈,聚爲瘖不能言。陽邪入〇陰者,則爲病好靜。陰邪出之於陽,陽動故多生喜怒也。
之於の之は何なんだ!?
つまり,『太素』は「陽 之(これ)を陰に入るときは,静を病み,陰 之(これ)を陽に出すときは,喜怒を病む」なんでしょう。だったら,『素問』だって「陽 之(これ)を陰に入るときはすなわち静,陰 之(これ)を陽に出すときはすなわち怒る」でいいのでは?というこ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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